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桐城市招投标中心询价采购公告tccg(2010)003号发表日期:2010-01-13 阅读:72

桐城市招投标中心询价采购公告

tccg(2010)003

 

受市直单位委托,桐城市招投标中心以询价方式采购盛唐南路延伸段、和平东路道路照明工程设施。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:

一、采购需求:本次采购货物为:路灯本体(1)、12M中杆灯14-3*250W钠灯(含成套光源电器、灯杆)。(2)、10M双臂灯70-2*250W钠灯(含成套光源电器、灯杆)。(3)、路灯电源电缆(YJV-5*16电缆3500M)。

二、主要技术参数见附件:供应商请于本月十八日前来招投标中心领取所有技术资料。

三、供应商资格要求:

1、投标人须符合《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之规定;

2、投标人代表具有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(原件);

3、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;

4、投标企业年检合格企业法人营业执照(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以上)、税务登记证及企业代码证书(副本);

5、经销商须提供产品生产厂家的授权委托书(原件);

6、投标人须提供电缆线生产厂家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、国家免检产品证书、最低必须有省级名牌产品证书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书的证明材料;

7、投标人须提供路灯生产厂家的3C认证证书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的有关证明材料;

8、投标方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、税务登记证、经营资质证书、厂家授权证书(复印证加盖公章)。

四、报价要求:

1、产品质量必须是国家质量检测的合格产品。

2、所投产品必须是品牌产品,须有生产厂家规定的售后服务。所投产品必须完全符合或优于本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。

3、供应商承诺的供货时间必须完全响应本文件规定,产品安装、调试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于2010129日前完成。

五、供应商报价须知:

1、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必须将路灯及电缆线的详细技术参数、基本功能、其它约定事项作详细说明。

2、您的报价一经认可,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。

3、报价函(三份)应由贵单位加盖公章。

4、供应商在报价函中应就以下条款给予说明:

1)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承诺;

2)优惠措施及优惠条件。

5、采购合同由成交单位、采购单位与桐城市招投标中心三方签订。询价函、报价函均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。

6、评标方法:根据符合采购需求、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。

    7、经调查,当供应商所投产品超过市场价格,业主有权放弃本次采购结果。

8、供应商在竞价过程中应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,在竞价及合同履行过程中,如发现供应商有欺诈等不诚实行为及违反合同约定等行为,将会受到列入黑名单、网上通报等处理。希望各竞投供应商在认真阅读询价文件各条款后再进行报价。

9、供货时间必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十日内交货。

10、中标供应商中标后需交纳合同金额百分之十的履约保证金。

六、供应商必须以密封方式报价,报价价格含运输、检测及产品配件组装费。

七、报价截止时间2010 119日下午3时开标,以合理低价中标,投标地点:桐城市招投标中心业务二部。         

八、经验收合格后,按合同要求付款。

九、桐城市招投标中心地址:桐安路487号。

联系电话:0556-6699170

人:安先生、张先生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 桐城市招投标中心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      2010 113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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